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5-01-10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89.344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含全院保洁、运送、科室辅助工作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9.2”的内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您当前尚未登录,请在下方登录查看后续内容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 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 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 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 全方位提高企业 知名度和形象。

登录/注册账号
登录账号获取详细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