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HHXFLX-2025-01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泸西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磋商申请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磋商申请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08时00分到2025年01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6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FLX-2025-0104
项目名称:202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0
最高限价(万元):10.00
采购需求:202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病理科耗材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按时分批次供货)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提供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货物项目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磋商申请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08:00至11:30,14:00至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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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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