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上线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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