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HN-2412043
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和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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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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