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2025年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5-01-11

永宁县闽宁镇2025年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2025年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 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2025年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 审服(批)发(202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水务局,资金来源为永宁县2025 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闽宁镇福宁村、木兰村、玉海村、武河村、园艺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闽宁镇149户居民安装自来水,其中福宁村北九组44户、福 宁村南六组6户、木兰村1户、玉海村49户、武河村十六组3户、园艺村二组26户、园艺 村三组20户,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1)管道工程。铺设PEΦ50/1.6MPa管4.67km,PEΦ25/1.6MPa管7.05km,Φ50拉管324km,Φ25拉管3.80km,450管沟开挖1.43lm,Φ25管沟开挖0.28km,用水户院内预留425PE管共2.98km等。

(2)配套设施。新建检查井6座(D=1.8m),水表井71座(D=1.8m)配备机械水表149个(Φ20)、 球阀149个(Φ20)、锁闭阀149个(Φ20)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13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 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7日至2024年0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 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资料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 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免缴 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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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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