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二局海南昌江海矿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安能二局海南昌江海矿22.9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5.6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昌江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海矿22.9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拟建设20MW/40MWh集中式储能和3.35936MWp光伏发电系统。该项目由国家电投(昌江)绿色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其中储能电站工程位于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矿变电所旧址,建设规模为20MW/40MWh,以4回6kV线路接入新铁矿变电所6kV侧,送出距离约0.3km,占地面积约3025m:3.35936MWp光伏系统分散建设于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内的现有可用建筑屋顶,拟以400V就近接入原建筑现有配电室或配电箱,实现并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设备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设备租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不良记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进行证明(两个证明资料投标人可任选一项进行证明,其中财务报表需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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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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