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构网型储能及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配置运行策略研究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构网型储能及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配置运行策略研究项目
构网型储能及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配置运行策略研究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15日(具体以项目执行进度为准)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构网型储能及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配置运行策略研究项目
1.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新能源变电站监控系统或能量管理系统的研发能力,具有不少于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电气电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在册职工(需提供人员社保、职称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具有不少于1个新能源变电站监控系统或能量管理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新能源变电站监控系统或能量管理系统的服务/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供货范围、签字页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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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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