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齐河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YGS-QH-20250113
项目情况:
包号 服务
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1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5年01月14日至 2025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08
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
日除外)下载。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
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
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
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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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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