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南通分行海安支行技防工程项目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代理机构编号:JG20
1.2项目名称:北京银行南通分行海安支行技防工程项目
1.3招标范围及规模:海安支行技防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1.4项目性质:工程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工期:30日历天
1.7最高限价:317750.57元(含税)
1.8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
2.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如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
2.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
2.8供应商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10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有关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14日到2025年1月2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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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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