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水库工程环保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
项目名称:溪尾水库工程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98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98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溪尾水库工程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1.00
1269800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溪尾水库工程环保监测服务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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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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