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8日9:3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目前已投运104.5对服务区充电站838个充电车位。重大节假日期间,服务区充电需求多,充电站运行负荷大。为缓解重大节假日充电压力,需采购2台智能充电机器人(配置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标的名称
上限价
(元)
服务内容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
54600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交付2台智能充电机器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资料等(配置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交付当天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操作培训;
3.依据采购人要求涂装LOGO。
2.2供货期限:25天(从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至现场签收日期)。
2.3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4质保期:本次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设备内电池配件的质保期不低于5年。设备须为全新原厂原装正品。质保期内,如响应设备硬件配备或软件升级,供货商须免费对响应设备进行硬件或软件升级。
2.5质量要求:响应人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产品质量、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达到行业标准和响应人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要求。
2.6兼容性要求:为保证充电站其他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在交付前须进行兼容性测试、适用性测试、技术基础检测等测试。若出现不兼容、不匹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绝接收设备,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响应人承担。
2.7质量保证期内,若采购人指定供应商设备接入第三方或采购人自建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供应商需提供必要的配合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8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对供应商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依法设立
□不适用
☑适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2)资质要求
□不适用
☑适用
响应人应为响应设备生产商或生产商的销售公司或生产商授权代理商(经销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商(生产商的销售公司)和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共同对本项目提出响应申请。响应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与响应。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3)财务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4)业绩要求
□不适用
☑适用
最近3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个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机器人供货业绩。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5)信誉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R不适用
□适用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7)其他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R不适用
□适用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4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R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R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5.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可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采购。
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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