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社(登录后查看)2、项目名称:社旗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招标4、预算金额:6,330,000.00元最高限价:633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社财采购公开-2024-42-3社旗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255000025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第三标段:血透水处理系统1套,血液透析装置15套(血液透析机(单泵)12台,血液透析机(双泵)3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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