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横电厂二期场地光伏站部分光伏回建工程(2024年)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完成公司原足球场、篮球场,二期建设场地地面,脱硫风机房及配电间屋顶和附近空地,循环水管道区域地面,一期、二期循环水泵房外围地面,还建油品库/危废库屋顶,还建三材库屋顶,二期检修楼屋顶及附近地面光伏组件安装,共计39168块光伏组件,约10.97MWp。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0.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11.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5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12.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名。
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人员须提供近1年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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