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EPC总承包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系统通信设备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系统通信设备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
2.2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业主: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供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5交货期:2025年2月底前交货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项目概况:本工程厂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系统通信设备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其相应要求的附属设备、随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卖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授权要求:系统通信设备集成商应提供光传输设备项目授权等相关文件(国网和华东网光传输设备应提供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省网光传输设备应提供省网代理商授权书)。
3.3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2月31日起)内须具有华东区域至少2个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或扩建的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变电站、网省调度中心站点的类似设备供货投运业绩。卖方须提供供货合同证明、投运证明,且合同中应体现相应的设备型号、规格及参数。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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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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