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一期、和顺家园、和顺欣园、裕岭嘉园经营性公建零散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PYGP-2025-ZC-0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军粮城新市镇一期、和顺家园、和顺欣园、裕岭嘉园经营性公建零散维修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军粮城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军粮城新市镇一期、和顺家园、和顺欣园、裕岭嘉园经营性公建零散维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军粮城新市镇一期、和顺家园、和顺欣园、裕岭嘉园经营性公建零散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军粮城新市镇一期、和顺家园、和顺欣园、裕岭嘉园经营性公建零散维修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 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 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 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 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 照等)。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 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0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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