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SDYB-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唐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场平均单价的 95%,招标人为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市场平均单价的 9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类; (002)面粉类; (003)食用油; (004)生鲜肉类; (005)调味品; (006)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米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一、二、三、五包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四包要求屠宰企业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需提供所投畜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所投畜肉类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包要求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或授权总代理投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2 面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一、二、三、五包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四包要求屠宰企业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需提供所投畜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所投畜肉类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包要求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或授权总代理投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3 食用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一、二、三、五包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四包要求屠宰企业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需提供所投畜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所投畜肉类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包要求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或授权总代理投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4 生鲜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一、二、三、五包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四包要求屠宰企业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需提供所投畜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所投畜肉类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包要求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或授权总代理投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5 调味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一、二、三、五包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四包要求屠宰企业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需提供所投畜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所投畜肉类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包要求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或授权总代理投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6 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一、二、三、五包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四包要求屠宰企业或厂家授权总代理投标(需提供所投畜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所投畜肉类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包要求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或授权总代理投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售价:300.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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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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