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招标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服务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项目代码:2410-330552-04-01-142150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次发包项目业主为湖州凌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总共约78288.65m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安造价约33809万元。
采购预算:本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金额约52万元。
项目地点:肖皇山单元WX-13-01-02K号地块。
发包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各个阶段、各个专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市政景观配套工程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技术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服务内容及期限: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结算完成,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分阶段实施咨询服务的情况,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无信息价材料设备价格意见时间要求:单次询价书面意见5日历天内提供;配合谈价应无条件配合项目委托人要求;
过程计量审核期限:过程计量要求竞包人接到任务后7日历天内出具书面意见;
总体造价控制意见期限:每月计量审核后3日历天内出具总体造价控制报告;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须与施工工期同步。
3.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竞包人资格要求
3.1.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竞包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竞包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竞包;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2)其他内容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1.4竞包人资格要求条款;(3)本项目采用电子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发包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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