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恢复耕地项目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恢复耕地项目施工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NY-2025-CS-001
2、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恢复耕地项目施工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0万元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6、采购需求(建设内容):1、土方平整;2、便道拆除及种植土回填;
3、建筑垃圾清运;4、地表植被清理等施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4、财务状况良好,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3、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2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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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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