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账户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按照《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5〕95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温财预执〔2021〕4号)、《关于规范温州市财政局局属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温财预执〔2022〕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次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账户开立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登录后查看)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标段一: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的托管专用账户开立,选择两家银行设立账户。
(二)标段二: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基本账户开立,选择三家银行设立账户。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在温州市区设立满三年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2022-2024)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23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主体为温州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温州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的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6.投标银行的总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托管人机构公示名单内,并且具有证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文件;
7.托管专用户每年托管费不得大于一万元,并且在账户开立期间内有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在温州市区设立满三年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2022-2024)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23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主体为温州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温州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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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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