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消防车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消防车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037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FGD脱硫及SCR脱硝设施。本工程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南侧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园区距固原市中心约23公里,距六盘山机场约13公里。依据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回复建站意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以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要求结合电厂实际情况,按二级站进行建设,设置专职消防队并配套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采购水罐消防车和干粉-泡沫联用的消防车设备,包括水罐消防车和干粉-泡沫联用的消防车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试验、性能验收、包装、运输及使用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设备满足2025年6月具备发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或干粉-泡沫联用的消防车,且容量≥8t)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0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7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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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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