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政法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政法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图木舒克市东部,金源南路以东、前海东街以南、天和南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新疆政法学院南侧。2.招标内容:新疆政法学院南校区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其中占地面积暂定116.74万平方米(1753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按照18000人的办学规模进行规划建设,包含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政法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政法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或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职称并且近3年内承担过同类(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校园规划)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
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最少承接并完成过一项
5.信誉要求: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8日1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19时30分
获取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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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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