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能电力凤台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二期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制管桩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淮能电力凤台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二期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管桩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直流侧总容量为31.66464万kWp,交流侧总容量为24.32万kW,配套建设100MW/200MWh储能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能电力凤台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二期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管桩采购,标段(包)内容: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招标控制价
1桩型:PHC300B70m24380PHC400-95A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桩长范围暂定5m~9m722万元
2桩型:PHC400AB95m44640PHC300-70C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桩长暂定6m
注:1.费用另包含运输,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现场指导部分桩基础施工工艺。
2.本包段桩材规格、数量以最终确认为准,范围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设备发货款(按批次全款):
A.金额为该批次发货设备总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金额与付款金额一致的财务收据
C.支付申请函(经项目部确认的批次供货型号、数量、金额)
D、经买方审核确认的履约保函原件(含电子保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能电力凤台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二期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管桩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
(2)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在生产厂房、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商务及相关服务能力;
(5)投标产品具有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认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6)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转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为代理销售的,应具有管桩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8)近3年有3项或以上100MW以上预制管桩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8--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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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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