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讷河市通江街道城北村温室大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4】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讷河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2.2建设地点:通江街道城北村;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温室大棚共4栋,配套设置水井2座,排水沟678延米,绿化1000平方米,铺装2000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共16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
2.8招标控制价:2,594,541.6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12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注:根据黑建规〔2023〕2号文件中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人员配备标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配备一人即可)。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2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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