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公共设施搭建项目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招标人:北京中印协华港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1.6采购方式: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2.1招标范围:第十一届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公共设施搭建。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包名称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单位服务期(布展时间)服务地点
01第十一届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公共设施搭建项目-一期南&西&二期南1037655.20元2025年5月7日-5月14日(暂定)开始布展,2025年5月14日14点前完成全部布展,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及首都国际会展中心(新国展二期)
02第十一届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公共设施搭建项目-一期东&北&二期东877976.80元
备注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投标人按当地管理机构要求采用按年度或半年缴费一次的方式,则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及加盖公章的说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投标人按当地管理机构要求采用按年度或半年缴费一次的方式,则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及加盖公章的说明;
(6)其他要求:须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到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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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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