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6.01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海产品、水产品、鲜肉类食堂食材投标单位定点采购;
B包:蔬菜、水果、鸡蛋、奶类食堂食材投标单位定点采购;
C包:米面粮油、副食、干货类、调料品投标单位定点采购。
(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注:1.投标单位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服务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当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包号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折扣率)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须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B、C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征集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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