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
2.3.规模及工程内容:
具体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涵洞工程、电气工程、环卫工程。
2.4.工程EPC总投资:3024.73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1.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6.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6.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应
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6.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工期为5个月(冬休期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5.投标人须根据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备案,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主网站(各省市网站不予认可)、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网站。以上任一网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上三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除明确禁止招投标外的,其他不良记录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该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22日00点00分至2025年01月27日23点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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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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