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南干渠沿线防洪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南干渠沿线防洪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3万元,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南干渠沿线进行防洪工作,主要是修建过洪桥挡墙、渡槽及泄水口宾格笼,对过洪桥桥面及周边进行清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南干渠沿线防洪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南干渠沿线防洪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 期限届满的除外)。
3.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1日1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16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南干渠沿线防洪工程
2.2项目编号:JHXSLGLC-2025-006
2.3招标范围对南干渠沿线进行防洪工作,主要是修建过洪桥挡墙、渡槽及泄水口宾格笼,对过洪桥桥面及周边进行清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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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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