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源#4机转子更换、一套机组、二套机组、热网首站及备用炉检修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4机转子更换、一套机组、二套机组、热网首站及备用炉检修服务(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X60MW汽轮发电机组及2台192.3t/h的余热锅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4号机转子更换及一套机组二套机组和热网首站及备用炉检修(CHDTDZ047/18-QT-24201):#4汽机转子更换、一套机组C修包含所属热机、电气系统、二套机组C修包含所属热机、电气系统、热网首站及备用炉检修包含所属热机、电气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4号机转子更换及一套机组二套机组和热网首站及备用炉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2项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指汽机或锅炉或电气等系统)检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2311:30到2025-02-0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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