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招标
(招标编号:20250143155-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3.31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环利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服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北京市昌平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提供残渣转运服务,提供 12m3水车、5t 单臂钩转运车及 20t 自卸卡车进行均质罐浆液、餐厨残渣、粪便及污泥残渣的转运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问题;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北京时间 09:00-11:00、13:00-17:00)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受北京京环利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服务组织国内招标。
1、项目名称:京环利昌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残渣转运服务
2、招标编号:20250143155-1
3、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北京市昌平有机质生态处理站提供残渣转运服务,提供 12m3水车、5t单臂钩转运车及 20t 自卸卡车进行均质罐浆液、餐厨残渣、粪便及污泥残渣的转运工作。车辆名称 型号 需求 数量(台班) 备注 环保标准
(1)水车 12m3 含司机台班 730 国Ⅴ
(2)单臂钩转运车 5t 含司机台班 184 自配转运箱体 国Ⅴ
(3)单臂钩转运车 5t 不含司机台班 365 自配转运箱体 国Ⅴ
(4)自卸十轮卡车 20t 含司机台班 365 国Ⅴ
管理人员要求:至少应配备 1 名管理人员,负责服务期内车辆、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调度及与招标人沟通等事项。
车辆总体要求:所有车型符合北京市机动车辆排放环保标准,外观及性能良好,配备环保监测定位设备。
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4.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且车辆首次进入现场开始作业之日起 365 日历天,双方根据意愿可以选择延续招标结果续签下一合同周期的服务合同,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4.2 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
5、投标人资格
5.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5.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问题;
5.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北京时间 09:00-11: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13:00 时—13:3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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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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