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B3楼机电配套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B3楼机电(通信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动环监控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空调主机系统(含配电、群控)、机房空调末端、机柜配套、智能化运营系统、机房装修、屋顶设备基础加固等专业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项目,不含房屋建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不含甲供设备材料)、设备材料安装(不含甲供甲装)、BIM深化设计、工程施工、各类检测委托实施(不含带载测试)、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保修服务等所有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内容。
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5日历天完工并验收通过(通过带载测试),其中B3楼一至四层要求158日历天完工并验收通过(通过带载测试);B3楼五至六层要求205日历天完工并验收通过(通过带载测试),因甲供的柴油发电机组到货时间预计在2025年9月25日,要求柴油发电机组在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带载测试。
1.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以及中国电信、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1.4工程地址: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内。
1.5承包方式: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甲供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并不得转包。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投标金额。
1.8……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0550万元人民币、含税11499.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周一)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②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④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2.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无效的,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人员要求之一:
(1)本项目要求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中任一人,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3人。
④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打印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本项目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3人。
④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打印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布时间前(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施工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数据处理、数据中心项目的机电(通信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和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页、体现合同主要内容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2.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2月1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