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高铁货运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临沂北高铁货运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采购人为山东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沂北高铁货运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临沂市白沙埠镇区东北部建设高铁货运中心,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风险可控性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3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的全部服务,按规范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含项目建议书(如需))、完成技术评审、并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审批(如需),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服务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完成日期止。
2.5采购包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或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其他(物流供应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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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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