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甲醇制烯烃(MTO)技术许可、工艺包、培训及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甲醇制烯烃(MTO)技术许可、工艺包、培训及技术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0698,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甲醇制烯烃(MTO)技术许可、工艺包、培训及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技术许可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2.1.2工艺包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2.1.3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2.1.4技术服务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2.1.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围。
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止。
2.1.7投标人须在工艺包开工会后20周内提交终版工艺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甲醇加工能力180万吨/年及以上或生产能力60万吨/年(乙烯+丙烯)及以上的甲醇制烯烃装置技术许可合同业绩1份,且已投产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性能考核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产运行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绑定或限制详细设计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限制设备和化工三剂供货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4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06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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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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