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新闻宣传(声誉管理)第一批次服务专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新闻宣传(声誉管理)第一批次服务专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持续优化与专业化公关机构合作的机制,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维护”全流程做好公司声誉维护和管理,新闻中心拟采购声誉管理服务,为公司声誉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2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声誉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司年度声誉服务,包括技术和专家24小时响应支持、声誉管理workshop12次、日常专项危机应对演练6次、专项预案2份、年度媒体活动方案1份、声誉工具库全年维护以及危机处置实施支持等内容。预计采购金额74.90万元,最高限价74.90万元。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深圳。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名称
工期/服务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声誉管理服务
74.9
1
1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声誉管理服务
合同生效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74.9
否
/
/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具有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和合法运作的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包括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中采取市场禁入和不接受投标处理措施、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且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声誉管理服务
4.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2月05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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