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区与生活区部分建设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区与生活区部分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地面生产区和生活区部分建设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区与生活区部分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区与生活区部分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全额垫付工程款能力。
2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贵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贵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中标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且金额≥150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中标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己完工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且金额≥150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赠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6日0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2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5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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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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