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VOCs系统活性炭招标
(招标编号:XCSD-2025-B-0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VOCs系统活性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VOCs系统活性炭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VOCs系统活性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VOCs系统活性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重大法律纠纷等事项且提供无违法、违 规、重大法律纠纷等事项(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 规、重大法律纠纷等事项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
4.2024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 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公休及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 取,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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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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