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谐能宁河区23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谐能宁河区23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宁 审批投资[2024]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 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谐能宁河区23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CY-GC-20250101:
2.3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岳龙镇、东棘坨镇;
2.4建设规模:
2.4.1规模总装机容量230MW,拟选用3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和一台5MW 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2.4.2范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区、集电线路、接入汇集站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包含风电机组、 塔筒、储能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场内外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 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 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 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负责本工程完整 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以及完成相应的征租地、科研等工作。
(2)风场场区、集电线路、储能系统设备的所有设备采购、原材料及土建、安装、调试、
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
(3)中转场地租赁、管理、装卸,高速收费口(包含吊车卸货点,高速收费口改造)至风机 机位点之间的道路改扩建,场外运输道路、进场道路、内检修道路的林木等砍伐补偿及手续、 房屋拆迁、及各类电力、通信、市政居民用水用电等迁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招标范围在经电力公司批准的接入方案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 备材料采购以及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 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冬休期除外)。
2.7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且施工图中 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初步设计图中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 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EPC工程总承包,划分为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造师执业资格证、有 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尚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可将非主体之外的部分进行 分包,不得再次转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予以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2025年1月28日09:30至2025年2月9日18:30(北京时 间,下同),持法定 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 件。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3)售价:850.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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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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