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除臭净化装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超细旦连续纺长丝项目生物除臭净化装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超细旦连续纺长丝项目生物除臭净化装置项目;
2.2招标编号:ZGY-2025002-HW;
2.3项目地点:吉林市经济开发区昆仑街216号;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采购生物除臭净化装置(生物膜法废气处理系统)1套,其中包括指导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运送到指定现场,指导安装时间为30日历日,调试时间为3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项粘胶纤维行业处理含硫废气(H2S、CS2)的国内供货业绩,国外供货业绩无效,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提供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验收证明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3.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的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商及配套合作单位投标,不接受中标后转包分包;
3.4投标人近年(2021年度-
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供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杜绝贴标仿品,一经发现有以次充好行为,供方将负法律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的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账户”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6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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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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