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初设批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新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新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沧州市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2.1.2建设地点: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渤海西路以南,向海路以北,京沪高铁以西,紧邻京沪高速沧州北出入口。2.1.3建设规模:依托京沪高速、京台高速、石衡沧港铁路等交通优势,建设辐射京津冀区域冷链物流的沧州节点,总建筑面积68002.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冷链仓储中心、产品加工中心、交易中心,并配套建设附属用房、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总投资约36657万元。2.1.4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548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且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中明确的相关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2.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验收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期质保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1)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评标时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项目负责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本次的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授权其代表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612:00至2025-02-11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7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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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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