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达标改造项目招标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达标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NC302-ZB-250126872、SXMTZB2502F-022(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达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302-ZB-250126872、SXMTZB2502F-022(G))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为减少塔山煤矿入井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一氧化碳浓度,计划对入井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装置进行改造。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达标改造项目:
标段(包)内容:完成入井所有无轨胶轮车进行尾气排放达标改造,数量为132辆,(改造数量以塔山矿实际数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防爆柴油机尾气净化装置的维修或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0617:30至2025-02-1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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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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