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歙县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4.124149万元
最高限价:234.124149万元
采购需求:朱塘水库位于歙县徽城镇旸村村,坐落在新安江流域练江水系丰乐河支流上,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水面养殖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组成,工程等别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大坝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大坝为土坝,溢洪道位于大坝左侧,为开敞式,出口段设置多级跌流消能,后接泄洪沟。放水涵位于大坝左坝肩,为斜卧涵。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底涵除险加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水库管理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不含防汛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一个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水库大坝高压摆喷灌浆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水库大坝高压摆喷灌浆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9点00分至2025年02月13日08点3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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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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