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河街道怀柔区小泉河综合治理工程非住宅房屋及地上物搬迁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怀柔区
受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泉河街道怀柔区小泉河综合治理工程非住宅房屋及地上物搬迁服务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河街道怀柔区小泉河综合治理工程非住宅房屋及地上物搬迁服务
二、项目核准
泉河街道怀柔区小泉河综合治理工程非住宅房屋及地上物搬迁服务,已经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项目投资约622900元,主要包括非住宅房屋及地上物搬迁,最终搬迁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五、招标内容
用地范围内非住宅房屋、地上附属物等委托方指定的待拆物的搬迁。
六、资金来源及投资估算
政府投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应具有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2近五年具有至少一项搬迁服务业绩;
7.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
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
7.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8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取得方式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第七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2日报名并登记备案。
8.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提供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阜企业需携带外阜进京备案证(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注:原件写明授权项目名称及事项(领取招标文件);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
9.2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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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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