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2025年锅炉燃油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2025年锅炉燃油采购,已由中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河津发电党纪要【2024】3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2025年锅炉燃油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2025年锅炉燃油采购:
标段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柴油
国六0号轻柴油
吨
300
1年
GB19147-2016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年。合同数量或时间任一条件到达终止条件后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2025年锅炉燃油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柴油或易燃液体);②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3.3投标产品资质要求: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柴油油品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时间:2025-02-0717:30至2025-02-12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2-2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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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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