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调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调度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一览表。
1.1.1采购预算:1834972.43元(不含税)。
1.1.2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834972.43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工期(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调度系统建设项目相关业绩,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需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
(二)合同复印件提供要求:形式包含“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
(三)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应注明与合同或订单的关联关系,或发票抬头与合同主体一致。
2.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5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招标人将进行比选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7日20时00分至2025年2月12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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