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海兴200MW/400MWh新型储能项目第二批设备智慧化场站招标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新建储能项目。
2.2招标范围
序
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025-02-01-052-01
41-1智慧化场站
防火预警和视频巡视系统;智能门禁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环境监测与控制系统;智慧场站平台系统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暂定2025年03月底前交货
500
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6)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同类设备(至少包括视频监视系统)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项目、变电站项目、储能电站项目)设备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有效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对于涉网设备,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对设备调试接入的要求;(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4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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