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多ECU硬件在环测试台制动功能升级-国际(1)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能源多ECU硬件在环测试台制动功能升级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多ECU硬件在环测试台制动功能升级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在中国大陆最少为三家知名汽车或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等配套过类似的设备、投标设备及供货方应有良好的使用信誉,已售设备在其客户不应有不良记录。2、在中国大陆有良好的售后质保服务体系,并提供近三年内在中国用户清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2-0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2-1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招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UPS电源及电池组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TC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
数量
1
6KVAUPS主机(单位:台)
18
2
10KVAUPS主机(单位:台)
97
3
20KVAUPS主机(单位:台)
6
4
蓄电池组(单位:组)
363
5
电池柜(单位:个)
363
备注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为准。
2、投标人须对上述设备进行江苏银行全辖区内进行供货,提供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配套售后服务。
3、最高投标限价:545万元(含增值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1名。
5、资金来源:自筹。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2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自身是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明,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货物(UPS主机及蓄电池组)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代理商之间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UPS主机及蓄电池组)制造商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基本资质要求
1、与本项目投标产品(10KVAUPS主机)同品牌的10KVAUPS主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客户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25台(含)的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产品信息、产品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上无法体现产品信息或产品数量或合同为入围合同,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产品订单或发票或甲方的盖章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整套UPS的销售业绩,须另附能够证明主机品牌的有效佐证材料)。
2、与本项目投标产品(蓄电池组)同品牌的蓄电池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客户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400节(块)(含)的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产品信息、产品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上无法体现产品信息或产品数量或合同为入围合同,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产品订单或发票或甲方的盖章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整套UPS的销售业绩,须另附能够证明蓄电池品牌的有效佐证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7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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