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风华初级中学2025学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
(招标编号:LNDX-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龙港区风华初级中学2025学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1.12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龙港区风华初级 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龙港区风华初级中学2025学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龙港区风华初级中学2025学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市龙港区风华初级中学2025学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5、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3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领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每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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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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