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博文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TCZB-2025-C-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博文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博文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为天津市博文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 不接受国外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博文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博文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 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 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 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开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 身份证明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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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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