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单位采购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单位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抚州市赣抚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赣抚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单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单位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 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注:①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2、3、4、6、8)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原件,(5、7、9、10)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做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为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环保、治超、水利堤防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9)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
(10)投标单位运载车辆核定载质量为4.5吨及以上的不少于5辆(提供行驶证、车辆保险复印件、车辆初次注册日期不得早于2015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到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2月7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后获取磋商文件(发送后联系招标代理人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单位采购
二、招标编号:GFYS-FZ-2025-G001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赣东大桥以南抚河上游至邓坊洲砂场砂石配送运输工作,适时按赣抚运输公司要求再陆续开展其它砂场的砂石配送。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 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注①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2、3、4、6、8)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原件,(5、7、9、10)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做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为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环保、治超、水利堤防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9)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
(10)投标单位运载车辆核定载质量为4.5吨及以上的不少于5辆(提供行驶证、车辆保险复印件、车辆初次注册日期不得早于2015年)。
四、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流程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2月7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后获取磋商文件(发送后联系招标代理人员)。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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