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域分公司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清运服务项目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域分公司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清运服务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3合同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域分公司及服务区污水清运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所辖12个区域分公司共274处污水清运点、7个服务区区域经理部共80对服务区的生活污水清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条例》《污水排放处罚条例》《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将污水依法合规转运至具备资质的污水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3.2本项目划分3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合同包
分公司、服务区
污水清运点
预估年清运量(m3)
单价上限(元/m3)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年)
WS01
延吉分公司
13处
10980
45
233.60
长白山分公司
12处
11000
60
靖宇分公司
42处
7957
85
通化分公司
48处
2504
85
延吉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13对
1950
80
通白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12对
1710
80
合计
115处、25对
36101
WS02
长春分公司
20处
13906
65
287.57
吉林分公司
22处
8600
62
伊通分公司
16处
7263
75
梅河分公司
18处
6036
75
长春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10对
3760
80
吉梅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9对
1755
80
合计
76处、19对
41320
WS03
白城分公司
27处
8700
50
257.47
松原分公司
20处
5692
62.5
德惠分公司
16处
8910
60
双辽分公司
20处
12110
53
松原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14对
3640
80
白城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12对
1300
80
四辽区域经理部(服务区)
10对
2654
80
合计
83处、36对
43006
注:表中污水清运量为暂定的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服务质量标准:满足行业标准和国家环保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且人员、车辆应满足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3.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同一投标人可对所有合同包投标,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为WS01→WS02→WS03合同包。在前一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加后续合同包的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8日至2月1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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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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