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病房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病房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医院自筹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解决20%以上,剩余资金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3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兴宁院区3号楼进行病房改造,包括建筑内部布局调整、结构加固、装饰装修、医疗专项工程设计安装以及建筑外立面和屋面、信息化设施设备、室外附属工程维修改造等,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400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8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75平方米;扩建面积约11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主要建设3号楼与南侧2号楼的地上连廊和地下室连接通道。同步完成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合计设置床位800张,新增床位约80张,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病房改造项目(设计)(一)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03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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